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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与民主生活会有何不同?
发布时间:2022-01-13
来源:监理公司
发布者:李增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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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集团公司巡查意见反馈中提出有的党员混淆了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概念,今年在党支部书记述职时发现个别支部书记也对二者内涵不太清楚,在下面了解中,也发现有的党员甚至将二者混为一谈。今天就给大家讲一件二者的区别和关系。

虽然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都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且二者都要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但两种生活会从内容到形式都存在明显区别。

对于组织生活会,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的《党支部活动实用手册》(第二版)一书给出的定义是: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

而对于民主生活会,中共中央于2017年年初印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则明确要求:“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党员领导干部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显然,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的区别之一,便是召开时间不同——组织生活会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二者的另一个重要区别是参加人员不同。组织生活会的参加人员是党支部(党小组)的全体党员,包括上级领导干部;而民主生活会对参与者的限定为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规定》对“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一词的解释是:“县以上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委员,党组(党委)成员,以及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含人民团体)的党员领导干部。”

此外,在作用发挥方面,二者也各有分工。组织生活会的主要作用是统一党员的思想,增强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党员中的领导干部一般会带头发言并反躬自省,目的是找出问题、共同进步;民主生活会则以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为定位,遵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基本原则,着力加强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和思想作风建设。

回望历史,中央对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视由来已久。从1950年开始,基层党支部逐步明确了“三会一课”制度,此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丰富和完善。

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1982年,党的十二大将这一原则的基本内容写入党章,而且将“党的一个组织”具体化为“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增加了“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等重要内容。

改革开放以后的第一次整党,就包括加强党的组织生活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同时也推进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建设。

2014年年初,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基层党组织要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这也是第一次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专题组织生活会”这个概念。

2016年12月10日,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再次提到“专题组织生活会”。

     备注:参考《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